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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风华悲剧地面部朝下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风华悠悠醒转,眼前朦朦胧胧的一片深绿浅绿交织,鼻尖嗅到了丝丝缕缕草木的清新气息――
奇怪,明明落下大桥后爆炸,要么掉进了江里,要么被人救了进医院,可眼前怎么是一片葱翠碧绿的野外呢?
风华甩甩头,下意识地扭头看向左臂,结果――
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
这条环绕着八个玄龟纹身的胖嘟嘟白嫩嫩的藕节似的小手臂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啊???
难道她终于魂穿了?
饶是她心里做了最坏的准备,也极端不淡定起来,低咒一声闪进洞府,往水边一照――很显然,还是她的身体,只不过缩小到了八九岁啊啊啊!
水波微漾里,反照出一张小小嫩嫩的包子脸,粉嘟嘟的腮帮子,乌溜溜的猫儿眼,瞪得圆圆的。
老天啊――风华抹脸苦笑,水里稚嫩的小人也做出了一个抹脸的苦恼动作,却显得分外滑稽可爱。
自己需要休息,需要冷静……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自己返老还童,此刻身体疲惫得要死,肌肉酸痛,骨骼僵硬,好像全身都被打碎又刚刚重组好,变得熟悉又陌生。
总而言之,风华觉得自己没死,往日的记忆仿佛更鲜明深刻了几分,而身体也没有退成没有丝毫行动能力的婴儿,这情况真不算最糟……
第二天,风华在木屋二楼的柔软大床上醒来,已经恢复了冷静。
那种从得到洞府起就萦绕在她心头的不安,不知不觉间已经消失,也许现在的处境就是映照当初的第六感,结果比她以为的死亡好得多,这就够了,她现在要做的,是要弄清身在何方,是还在地球上,还是……不不不,绝对没有可怕的‘还是’……
风华搜了搜自己庞大的仓库,十分悲剧地发现,自己以为什么都买齐了是多么可笑――她没买童装。
考虑了昨天感受到的气温,风华艰难地把一套纯棉休闲装剪到适合自己穿的长短,稍微缝制一下,再套上一件灰色成人短滑雪衫,然后拦腰用皮带一系,好吧,虽然鼓囊了点,难看了点,但是舒适度不减,最重要的是看不出款式,足以应付外界的各种状况。
风华小心翼翼地感知了一下外界的状况,然后拎起自己准备的小背包,闪身出了空间。
居然身处在层峦叠嶂的深山中!!
风华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山坳,地上铺着厚厚的松针,踩上去松软软的,也不知积了多少年,四周的松树针叶半黄不青,颇有几分萧索,这个山坳离崎岖的山道并不远,风华目测一下,垂直距离不过五十米左右,但要爬上去以她现在的小身板还真得费一番劲。
风华抽出匕首,一边砍着路上的荆棘,一边小心翼翼地向山道爬行,脚上的鞋是她昨天剪了双运动鞋自己做的,底还行,爬了一会儿,她才爬近了山道,忽然听到小儿的说话声,风华一愣,忙藏在一块巨石后,探出脑袋,不由得瞠目结舌――
几个结伴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从她眼前过去,看他们穿着,清一色胸前一排布盘扣的粗布小短棉袄,看他们脑袋,无一例外光溜溜只在脑后拖着一根细细的小尾巴!!
“二狗,山上庙里来了好多人哩――”
“那都是大官,我看到刀了,那么长……”
风华紧皱着眉头听着这些小男孩交谈,她身为一名考古学者,虽然听不出来他们的方言到底属于哪个地方,却能看出来他们服饰发型代表着什么!!
她没有喊住他们,她心中隐隐有一个她不敢相信的猜测,事态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控制,她不能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暴露自己,想了想,她又悄悄闪回了洞府。
将归类“清朝”书库里的书全都扒拉出来,堆得小山似的,而风华在书山里昼夜不休地翻阅起来,唯恐自己遗漏了什么。
三天后,风华顶着两轮硕大的黑眼圈爬进火泉中,深深叹了口气――清朝,居然果真是清朝服饰!!
一梦三百年啊,任她钢筋铁骨的意志也不免迷惘失措,这是一个她只在故纸堆里了解过的时代,它的民俗人情,它的社会规则,它的文化传承,越是探究越是让人着迷,隔着厚厚的书页和时空,它的一切都曾让她感觉到历史无与伦比的魅力,可现在,她身临其境,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里,从清醒的旁观者被迫变成了糊涂的参与者,她到底该怎么办?
镜子里,映着一张粉润灵秀的包子脸,挺挺的小鼻头,粉嘟嘟的小嘴,雪白的肌肤娇嫩得掐得出水来,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半眯着,好像刚出生的猫咪,透出一丝慵懒的意味,却不像成年人那样充满诱惑力,反而怎么看怎么稚气可爱。
――罢了,仔细想想,她也没什么好怕的,到哪里不是生活?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在现代也没什么惦念的,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生活,无亲无故也就意味着没有牵绊,在如今身处的时代,一个人来去,未必就是坏事。
风华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咬了咬牙,举起手中的军刀,慢慢地沿着头皮往下刮,很快便出现了光亮的头皮,等到风华终于停了动作,头上只剩下几处不小心划破的血痕,一个半月形的脑袋瓜,以及一条乌溜溜的小辫子,嗯,还不算太丑。
暂时就这样吧。
两天后,风华穿着一套用一袋奶糖和一本小动物画册跟小孩换来的粗布衣衫,出现在五台山下的小镇上。
风华一眼就看出这里的建筑属于山西民间风格,再仔细地观察着两边商铺上出现的繁体字,当下也对所处的地域有了大致了解,穿过极具地方特色的镇头门楼,她迈步走进了镇东头的当铺。
这个小镇因为靠近五台山,居民多信佛,因而民风相对淳朴,少有仗势欺人之辈,那正在打扫灰尘的当铺伙计见到风华一个小人儿进当铺,以为是贪玩误入的,也不恼,只笑眯眯挥了挥手中的鸡毛掸子,很是和气地道,“哎,小家伙,走错了,这里不是你耍的地方,快出去吧。”
风华正四处打量着这个活生生的古色古香的小当铺,听见当铺伙计的话,见他并不像电视上常演的势利,弯了弯粉红的小嘴,“我是来当东西的,死当。”
那当铺伙计愣了愣,虽然平时也不乏小孩拿着东西来当铺,但看着风华的气度相貌,明显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这样的人家,就算要当东西,那也是奴仆出面才对,何况还是死当。
当铺伙计仔细打量着风华,他从小在小镇上长大,对小镇上的居民不说了如指掌,也没有不熟悉的,可这个小孩,看着眼生啊。
想了想,他走到柜台后,趴在柜台上,笑眯眯地冲还不到柜台高的风华道,“小家伙是外地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
被人这样俯视的感觉可真不怎样!!
不过也没办法,谁叫她现在的小身板实在太悲催,风华抿了抿嘴,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小盒子放到他面前,扬扬下巴,示意他打开。
当铺伙计狐疑地打开了面前这个朴素的小盒子,顿时被一阵宝光闪花了眼,待眼睛适应了珍珠的光华,发现盒中足有二十颗一模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忍不住惊叫一声,“这这,这可是极品东珠……”
风华点点头,见这当铺伙计神态不对劲,为了让这笔财富合法化,风华还编了个小故事,煞有介事地道,“这是我随父亲做生意收来的,只是我们在路上惨遭劫匪,家父和随身家丁拖住劫匪,把我藏匿了起来,我流落到此地,也不知道父亲他们怎么样了,”说着,眼眶红了,大眼睛里慢慢充盈了泪水,欲掉不掉,看上去可怜兮兮的,“所以我想把这些死当了,先换些银钱,就在这里住下来,等我家人找来再说。”
这番话漏洞百出,若换成一个成年人说,当铺伙计见多识广,未必会相信,可换成一个还不及柜台高的小孩,这番漏洞恰恰说明是出自孩子之口,而不是事先编好的谎话,何况风华故意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湿漉漉的大眼睛就那样怯生生地盯着当铺伙计,倒是惹得对方心里一热,升起一丝心疼之意,反倒安慰起风华。
“恩,有你这么孝顺聪明的孩子,相信你父亲定能逢凶化吉,你要留在咱们小镇上等人的想法也不错,不过最好还是让人给你家里送封信,也免得家人着急啊。”
风华垂下了头,胖乎乎的小手揉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样子,低声道,“我没有家人了,我只有父亲。”
那当铺伙计一听,更是同情,因这珍珠宝贵,当铺伙计也不敢擅自估价,便请了掌柜掌眼,并下定决心要为这可怜孩子多争取点银钱,于是为风华说了不少好话。
那当铺掌柜窝在这小镇上,虽说有南北客商往来,到底不如大城镇繁华,等闲也碰不到什么好货,忽然之间得了这一匣极品珍珠,高兴之余,又唯恐风华反悔,也就没有如惯常那样压价,倒是给了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总共一千六百两,虽然远不及那二十颗珍珠的价值,可这也是小当铺能拿出来的资金极限了。
风华要了一千两银票,五百五十两银锭,四十五两碎银,另外五两全部换了铜钱。
因当铺伙计热心,风华要给他一两碎银答谢,那当铺伙计却告诉风华小小年纪不要露财,免得招来祸事,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银钱,还给风华介绍了镇上一些信誉良好的客栈饭馆,方便风华暂住下来,倒让风华感慨遇到了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