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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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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苕华快闪开!”

    路芬芳想拉开苕华,但为时已晚。一个浑身只剩乌黑骨架,骷髅上却顶着一窝乱发厉鬼模样的东西忽然跳到夏苕华背上,双手握住夏苕华手腕,森森利齿咬上她的颈脖,夏苕华的双瞳登时失神,变作赤红色!

    路芬芳明白了,岑七娘囚入积雷伏魔球时一点没闲着,竟利用球内的灵气悄悄把身上的毒渡到武英韶身上大半,接着趁夏苕华接近时破球而出,以驭妖术控制了她!

    “路芬芳,没想到吧,我岑七娘没那么容易就死。”岑七娘操纵着夏苕华以她的口吻说着话,容貌还是夏苕华自己的,那瞳子里射出的眼神却是岑七娘的。

    “你以为把夏苕华当做盾牌,我便投鼠忌器不敢杀你么?”

    “呵呵,你现在是剑主了,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岑七娘笑道,“想当初你们在太素宫拱日院围捕谏珂那回,谏珂把疯妇陈向儿作为盾牌,你却连那无情无识的疯妇都不愿伤害,真是菩萨心肠。可现在呢,你已不是从前那个淳朴善良的小姑娘了,你身为剑主,背负除魔卫道的重任,相信你为了杀我,也只能做出牺牲好友性命的选择吧?”

    比之刚才伯服被武英韶劫持,路芬芳表面上虽冷静很多,内心却有着更加复杂深刻的触动。为了争夺有限的灵脉灵宝,天墉内乱,毁掉了门派百年基业;太素暗斗,亦是毁灭了苕华、澄雷等人最天真无邪的友情。他们受上一代的蛊惑影响,加入各种派系,骨肉相残起来,半点不留情。

    可是到了最后,到了内忧外患的生死关头,樊逾清和陈逾熠却好好坐在太素宫大殿里抚琴品茗,说着虚情假意的话,演着不动声色的戏,这最苦的恶果,却要由最善良无辜的人来承受。

    而这善良无瑕的人在他们眼里只有一个名字,叫做棋子。牺牲数颗棋子实在无关痛痒,他们关心的,只有最后的胜利罢了。

    但这斗争是为了守护苍生么?这么乏味,这么肮脏,丹田里养满了真气,心眼里却蓄满了毒气,这样的修行,究竟有什么意义?

    什么剑主,什么掌门,什么部主,你们这种尊贵的封号,我路芬芳真是承受不起!

    “岑七娘,你把苕华放下。”路芬芳说道,“我跟你说最后一遍,把她,放下。”

    “哈哈哈……路芬芳,你来啊,出手啊,把我和她一块送上西天,你就能被修仙界万人敬仰,陈逾熠还会邀你入太素宫,直升长老之位,以后太素宫的灵器秘籍统统都是你的,白日飞升指日可待!”

    “嚓——”

    岑七娘笑不出来,也说不出任何话。她连看都没看清,那漂浮在空中大小不一的百把气剑是如何瞬间凝聚为一把,穿透夏苕华的胸膛再穿透她的。

    百剑刺断了脊椎骨,岑七娘的下半身跌落在地,上半身趴在夏苕华身上,随着她一同倒了下去。

    **

    七年后。

    初夏的阳光洒在路芬芳月白的长裙上,将她整个人都照通透了,仿佛玉魂纱影穿行碧绿的山林间。她手中所拎食盒透出浓郁淳厚的肉香,与这清寂的山林有些格格不入。

    她独自爬了很久的山,到了竹林后一处孤坟。这坟茔像是新整修过的样子,石碑供台也像新扫过的样子,她便将食盒搁在旁边,从中取出一只青花大碗。揭了盖子,那鲜香的火腿炖肘子味便一下子扑进雨后清新的空气中。

    “答应你的火腿炖肘子来了。”路芬芳蹲下身,轻抚墓碑上的字,“只是,迟了十年。”

    澄雷,迟了十年,对不起。

    “你也记得今天。”

    一个白色的人影忽然从竹影中转出。路芬芳回头,见是她,眼神一跳。又看她肤色不似从前红润,只是白得透明,大概是修炼雪凝诀的缘故;道服也从天蓝变作紫蓝,大概她已经晋升为榔梅院主事了;好在手中那一枝白莲花依旧鲜洁如雪,芳香无邪。

    “七年没见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

    “听你这意思,好像我来的不是时候。”

    “是我来的不是时候。这肉糜荤腥,怕会污染了你手里芳香花气。”

    “呵,比起新开的白荷花,或许还是你那皖花火腿来得更实在。”

    “一碗火腿,一朵莲花,本没有什么可比的。”

    “我……呵呵。我竟要澄雷看着这朵白荷花枯萎,是不是太残忍了些?还是看不到的好。”

    “花会枯萎,食物会腐坏,这是自然常理,无论他看到什么,经历了什么,都不会怪你我的。”路芬芳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无法释怀吗?”

    苕华不语。她不知路芬芳这些年都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修仙界只知道她是唯一的昆吾剑主,她却不属于修仙界任何一处。

    山风飒飒,清爽如斯,真让人再不想入世俗之中。

    “我听说周重璧去了天水原。”苕华道,“你去看过他吗?”

    “没有。”

    “为什么?”

    “天水原是魔界残部的据点,他是魔,怎能和修仙界剑主来往过密。”

    路芬芳此话说得有些难以言状的凄凉。苕华叹气道:“澄雷走了,小师叔走了,你与他,也要分开么?”

    “只要你我平安,何愁没有相见之期。”路芬芳转身,似是要徒步下山去。夏苕华拦道:“你去哪里?”

    路芬芳没有回头。

    “蓬莱宫。”

    “做什么去?”

    “出海。”

    “出海做什么去?”

    “找寻沧海遗迹。”

    “那什么时候回来?”

    “少则一年,多则……我也不知。”

    路芬芳说罢,身影便消失在山林间。她想起小时候,也是这样的新雨清晨,她奔出家门,远远追着姐姐的背影……

    “姐姐,你干什么去?”

    “下地去。”

    “下地做什么去?”

    “看庄稼去。”

    “什么时候回来呀?”

    “天黑就回来。”

    “那天什么时候黑呀?”

    “我也不知道。”

    那会儿只和姐姐爹娘分开一天,她便觉得好漫长,怎么也挨不过日头。她有些害怕这样的对话,你去哪里,做什么去,什么时候回来,她怕得到的答案太遥远。

    直到今天,她自己给了别人最遥远的答案。时间久了,大家便不会再相互问候,因为答案不确定;时间再久,那能互相牵挂的人也没了。

    她为修仙,曾经有那般的豪言壮语。

    但事到如今,竟只是因为关心之人已不在,这茫茫人世已再无她的故事,她要做的,就是孤独得活着。

    或许,并不孤独。

    **

    天水原是一块只有冬天的神奇土地。天气虽然终日严寒,唯一的好处是每到夜晚星垂平野,好像整个三界的星星都悬游在这片天空,仰面望着,就好像什么烦恼都没了。

    “首领?”

    “族长。”

    周重璧立刻盘腿坐好,那裸着上身的光头族长便在他旁边坐下,随手往火堆里扔了一根柴:“不要这样叫我,昨天咱们星海部已经尊你为首领了。”

    “明天就要进攻天水原大城了,不知首领还有何指示?”

    “没有。一切按原计划进行,杀妖界个措手不及。”

    “蓬莱宫的船队明日卯时出海,前往沧海遗迹,听说那位路剑主也去。”族长道,“若是咱们突袭天水原,恐怕那新立的小妖主便没精力管修仙界那边的事了。”

    这样……最好。

    “首领为何沉默不语,可是有什么为难之事?”

    “没有。”周重璧裹紧大袍,岔开话道,“天水原天气严寒,想必这时皖、蜀、黔地已是春天了吧。”

    “是夏天了。”

    “哦……”

    “族长是想家了吗?”

    周重璧不说话,默默点燃了烟枪。这里烟火气很重,让他想不起梦真崖上玉簪花的芬芳,想不起昆仑山上抛青春的香冽。太久了。

    这时,族长的小孙女忽然跑过来扑进爷爷的怀里。周重璧熄灭了烟,笑盈盈望着那双小葡萄似的黑眼睛:“你怎么捂着鼻子,是不喜欢大叔嘴里的烟味吗?”

    “嘻嘻。”小女孩笑着滚在爷爷怀里,“爷爷爷爷,周大叔鼻子红了,他怎么那么怕冷呀,还是首领呢,哈哈哈……”

    “小丫头,别胡说。”族长拍了拍小女孩背心,“你这样说周大叔,周大叔要生气了,你快唱首好听的歌,他才高兴。”

    “嗯……周大叔要听什么歌?”小姑娘坐在爷爷腿上,瞧着周重璧问。周重璧笑道:“你想唱什么都好。”

    小姑娘歪着头想了想,捏着嗓子轻轻唱了起来。她的声音很细很翠,却好像整个荒原上都只剩她的歌声:

    “是谁在问你,不知客人从何来啊?

    遗世回声里,你曾说它是你的家。

    又是谁问呢,你知否天地几重啊?

    你想它离你多远,浮世自有多大。

    多少人,问你要去向哪?

    你不答,只踏山啊水啊。

    只怕啊,停下脚步会又错过了他。

    原来你只是在想家。

    来世的他如何把今生的你认出啊,

    心头土,已开满隔世的芳华。

    纵梦里,还藏着那句来不及说的话,

    也不过问句是耶非耶啊。

    三生三世的旅途磨破他们双足啊,

    血色鲜艳了三生路上的花。

    他们遍体鳞伤却笑着说前世的话,

    说起了,那句你是我的家。”

    ————全书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