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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火车向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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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灿烂的朝霞,升起在金色的京城,庄严的乐曲,报道着祖国的黎明,啊京城啊京城,祖国的心脏,团结的象征,人民的骄傲,胜利的保证,各族人民把你赞颂,你是我们心中的一颗明亮的星……”

    火车行驶在黄色的土地上,方向京城。

    尽管车厢嘈杂混乱,到处都挤满了人。尽管车厢的地板斑驳肮脏,满是煤烟味儿。尽管车厢的喇叭里反反复复播唱的,除了《红灯记》选段,就是这首《京城颂歌》,可受归家意念的驱使,此时坐在车厢内的洪衍文仍然倍感快乐与美好。

    他沉浸在一种难以对人说明的好心情里,眼睛看的是绿人造革的座椅,黄木的短桌子,偌大的玻璃窗户,或站或坐拥挤一团的旅客,大包小包天下地下的行李被卧,可心里想的却是别的。这要用现在的话来描述,那就是爷看的不是别的,爷看的是心情。

    八年前,初次离开京城的时候,他就是坐这样的火车走的,八年之中,他每次回家探亲也是坐这样火车来去往返。

    而这一次,尽管“坐火车”的本质没变,但其意义和他的心情却已然是天壤之别。因为这次再回京城,他就不用再走了。这就像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圆,一个如同宿命式的回归必然。

    自从彻底走出了家门,他真正知道了什么叫“离别”,懂得了什么叫“亲情”。所以过去每年十二天的探亲假,他回乡的时间永远选在过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慰藉他自己心底的那份离愁。

    在家的那些日子里,因其短暂便显得弥足珍贵。他很清楚,这种回归转眼就面临着离别,于是每次过年他都是一****数着过的,也会十分小心地避讳着“走”、“火车站”这样的词汇,以免引起父母的悲伤。

    只是让他不免难过的是,往往这种时候,家人的脸虽然都故意装作很平静,甚至有时还会泛出微微的笑,可内里却永远掩饰不住那种苦涩和忧虑。

    没办法,生活让他所有家人都学会了表演,学会了掩饰。尤其是在过年的时刻,每一个人都为了彼此加倍努力表现着满足、幸福,哪怕这幸福是一瞬即逝的。

    正因为如此,八年来他甚至不敢怎么给家里写信。其实他很想家,恨不得事无巨细,把自己所有的情况都告诉家里。

    可他自打知道母亲收到他的信后,为他的艰苦彻夜落泪,对他心里装满了里装满了悲哀和惦念后,他就没法再写了。因为信写得越长、越频繁,就会让妈妈越难过。

    好在现在这种情况终于结束了,他的关系已经成功地转回了京郊。今后,他就再不用面对每次离别前,家人刻意压制的沉重心情,也完全不会再让母亲为他牵肠挂肚了……

    过了大同还没一个小时,车又停了,是临时停车。沿途中,这样的大战小站无数。

    洪衍文向窗外望,站台上哪儿哪儿都是人,出口处屎黄的墙上隐隐看出“阳高”两个字。他仍然没出雁北地区,可能确定的是,离家越来越近了。

    他的对面换成了一对小夫妻,听到女人的京城口音,本来他以为他们同样都是下乡的知青,还想攀谈一二。可没想到男人一张口却是本地话,女人则脸一红,立刻低下了头。

    他立刻明白了什么,不敢再问了,可心里却没来由的一阵恼火。究竟是恨自己多事,还是恨别的什么,他也说不清。

    现在像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就连他们知青点,也有个女生嫁给了当地农民。这都是那句“扎根一辈子”闹的。可谁又能想到,命运偏偏和他们这一代人开了个大玩笑,现在的实际情况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列车又开动了,洪衍文望着窗外一棵棵飞驰的树木,不禁叹了一口气,也不觉回想起自己这八年来的过往。

    1969年8月,他还很年轻,少年不知愁滋味,对未来充满了浪漫的幻想。

    所以,他是主动响应号召去下乡插队的。不但自己拿着户口本去注销了户口,还改了个革命的名字“洪向阳”。可以说激情比李玉和还要李玉和。

    当年的他,心里全是去“广阔天地大干一场”的向往,根本闲不住,一上列车上就开始做好事,一遍遍地拖地,一遍遍地给大家送热水。

    那一刻,他没有想到,也不可能想到,就此开始的是他一生中长达八年的最艰辛、最无奈的岁月!

    知青也是有等级的。

    众所周知,去兵团是要政审、要体检,而且是限制名额的。兵团是管吃喝管穿戴的,是按时发饷,享受在册职工待遇的。

    而像他这样的人数最广的“插队”知青没有工资,只有最初国家配给的一年口粮,一年后就和当地农民一样,生活来源只靠挣工分。从本质上,就是一种事实上的待业形式。

    更何况,他被分配去的还是兔子不拉屎的雁北山区。在那个叫“疙瘩岭”的地方,不仅缺少耕地,只产小米和山药蛋,甚至还长期缺水。

    其实连他在内,当时“疙瘩岭”一共只分配来六名知青,三男三女,分别来自京城的五所学校。

    但是“疙瘩岭”的大队书记何三魁为了拒收他们,竟然特地跑到县里知青安置办公室,向主任再三告饶,说“疙瘩岭”年年闹饥荒哩,人均口粮才二百斤壳粮,根本养不活这些京城娃子。

    由此而知,这是一块什么样的土地。

    说实话,去的时候,他的确是有吃苦准备的,可没想到现实却是太苦了,而且大多数都超出了他的想象之外。

    首先说住。

    由于同意把下拨的建房款交给村里使用,他们才被村里接收,他们六个人最后就被安置在了两间破窑洞里。

    那里条件极差,无床无桌,就连窗户也是漏风的,连老鼠都不爱来。所以住下的第一天,就让大伙“傲然正气”顿失,只有失落、沮丧和茫然。

    其次再说干活。

    “疙瘩岭”的山地全靠人手工劳作,没牲畜更没机械,他们这些细皮嫩肉的“京城娃子”,得从早上一直干到天看不见亮。

    他还记得,刚来的时候,差不多有大半个月他都没洗过脚,不洗脚是因为累的,只要爬上炕,根本不用一分钟就能睡着。而且每天晚上脚是麻的,也是疼的。腰酸背痛腿抽筋,更是常年普遍状态。

    让人没想到的,还有狗凶。

    乡间的狗厉害,细腰长嘴,不善宣扬,冷不丁从墙后蹿出来,照着你的小腿就是—口,人说“贼咬—口,入骨三分”,让雁北的狗咬一口,不是“三分”,是“稀巴烂”。

    这里的狗们并不认得外来的知青,所以对他们全似不共戴天的仇敌,而且这些狗还都是跟狼干过仗的,大都有匈奴狩猎犬的遗传。

    所以来到这里第三天,当“六十三”中的刘阳平被咬伤送去县医院之后,所有的知青再一见到村里的狗,远远就会狼狈逃窜,避之不及。

    说一千道一万,最让人苦恼的,还是吃喝问题。

    在“疙瘩岭”吃水很难,要到沟底下去挑。挑水上坡,那是一种太大的艰难和考验,轮着谁挑水谁都憷头。

    挑着两桶水一鼓作气地往上爬,中途没有任何能歇脚的地方,那桶前高后矮,让人很难迈步,只有侧身斜着一步一步往上挪才行。不习惯的人,不是桶磕腿,就是水洒了。一不留神彻底打翻,你就坐在半坡哭吧,哭到天黑了还得下去再挑。

    除此之外,水的质量也不好。

    那沟里的水碱性很大,又苦又涩,有一股恶心的浑浊味儿。要是身体不好的,喝了一准儿腹泻。他们这些知青很长一段时间都喝不惯,也多亏有人带了不少黄连素,大家才最终抗过了这一关。

    至于吃那就更别提了。最大的问题是饿,不是不够吃,是吃不够,永远吃不够。

    这里是山区,庄稼地都是梯田,没有水源完全靠天吃饭。当地农民生活本身就特别清苦,一年到头几乎都是小米饭就土豆。

    刚开始因为有国家的配粮,他们这些知青还算能吃饱。可从第二年开始,他们就变成了一群眼睛冒着蓝光的狼,无论看到什么,第—个念头总是“能不能吃”。

    为了能让肚子舒服一点,他们常常要靠“自力更生”。这通常意味着三种方式。

    第—是吃饭时串门,跑到村民家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先待着,到了吃饭时候硬腆着脸不走,有你一碗就得有我一碗,多差也不嫌弃。实际就是蹭人家的饭,用文明点的词汇叫“打秋风”。

    第二是串队,附近各村都有知青点,靠山沟、莫家河、天谷峪,方圆百里都是朋友,串队是常事,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知青之间也有条不成文的规矩,不管你打哪儿来的,只要是知青一律管吃管住,住三五天也行,住十天半月也行,完完全全的共产主义供给制。

    这种串队是有来有往的,正所谓“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只要家里有的,绝对相倾而出,毫不吝惜。可要是没有,那也就只能大眼瞪小眼,一块堆儿死勒裤腰带了。

    第三,可就属于歪门邪道的“创收”了。所谓“创收”,实际上是为了颜面的托词。简单说就是“捎带”,说白了就是“偷”。

    这其间内容很丰富,偷鸡摸狗拔蒜苗的种种都有,说起来也有一些是他们过去深恶痛绝的行径,可在饥饿面前,人的脸面、尊严都成了没用的东西,他们的道德底线就在不知不觉中一再降低。

    慢慢地,因了他们的出现,村里的鸡不断发生失踪事件,地里的野兔也少见踪影。老乡们都有一种感觉,自从“京城娃子”来了之后,又有了一种过去鬼子进村的感觉。

    而无奈,忍耐,苦熬,也成为他们这些知青的唯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