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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盼躺在床上足足有一个多小时,才慢慢消化脑中的信息。
原来她不是死了,而是重生到了许多年后人们称之为现代的年代,现在的她也叫连盼,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和摊煎饼的爷爷相依为命,现在正是暑假,在家里休息。
暑假一开始,连盼就在自己的富二代同学莫轩家里做钟点工,赚取下一年的学费。她暗恋莫轩已久,自卑胆小,从不敢声张,谁知这小心思却被莫轩的女友撞破了,女友将连盼大肆羞辱一番后赶回了家,回家之后,连盼哭了半宿,后来就发起了高烧,再后来,小御厨连盼就醒了。
老实说,虽然这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但人常言前世今生,谁又敢说这种情况并不存在呢?她既然又活了,既然还是叫连盼,或许这就是她的今生也说不定。能够再活下去,自然是再好不过,这冥冥之中的机缘令连盼颇为珍惜,再加上她一贯是既来之则安之的性子,因此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只是想起师傅连青,还有些伤感,也不知师傅是否也有她这等好运。
“盼盼醒了吗?醒了就起来吃点东西!”连盼在房间里活动了一下,立刻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洪亮的声音,是爷爷在叫她。
“来了!”
连盼搭着拖鞋冲进了浴室准备洗漱一番,连爷爷在小桌上摆菜,菜还没摆完,就听到了一声惨烈的尖叫,连爷爷手一抖差点没把盘子给摔了。
这并不怪连盼,任是谁看到自己的脸肿成一个包子,身躯肥成一个桶,整个人好像一个被吹起来的球,也会发出这种惨叫的。
连盼仔细辨认了一下,这确实是自己没错,和古代的连盼有个三分相似,之所以只有三分,是因为勉强能辨认出还是原来那个面容,但形状完全变了。她现在几乎就是一个行走的发泡面团,连盼继承的记忆里也选择性忽略了自己的体重,大概每个胖子都不想承认自己是个胖子吧,连盼实在没料到自己现在是这幅尊容。
粗略一估算,现在的自己,没有个一百五十斤,至少也得有一百四十多斤,真是够分量。幸好皮肤还是很好,白皙细腻,莹白如玉,远远望去,真是一团白面,白得发光的那种,显得人更臃肿发胖。
尤其她个头还不高,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大概就是这样了。
“爷爷,我一直都这么胖吗?”
连盼刷完牙出来,连爷爷听见忍不住直摇头,“哪里胖?一点都不胖!这叫福气!我看现在那些个女娃娃,个个瘦得跟麻杆一样,活像没吃饭的,你可千万别学她们!”
连盼点头应了一声,望着眼前爷爷给自己用海碗装的堆成小山似的米饭和红烧肉,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胖了。
这红烧肉就普通人的眼光看来,其实做得很不错,卤汁浓厚,并不肥腻,只是连盼从小生长在宫里,别的倒不精贵,唯独一张嘴,吃的可都是天南地北各个大厨费尽巧思奇技做出来的菜,无一不讲究,无一不挑剔,因此只吃了一口,才咽下去,就忍不住摇了摇头。
吃不下。
“爷爷,家里还有肉吗?”
“在厨房里呢,你这孩子,怎么不吃了?”连爷爷说着扒了一大口饭,就着刚出锅的红烧肉,好不畅快。
连盼熟门熟路摸进了厨房,就着这具身体的记忆和身为一名御厨的本能,操作起现代的这些厨具来,也是得心应手。
家里并没有什么好菜,连爷爷以摊煎饼为生,能供养连盼到上大学实属不易,两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旁的真没有闲钱来讲究,不饿肚子就不错了。
连盼洗净了厨房里的一节莲藕,嚓嚓切成了半指来宽的薄片,两片中间并切到底,下头留了那么一点藕断丝连,她快速剁了点肉丁和萝卜丁,下盐和老抽一腌,又哗哗搅了点鸡蛋面糊,将馅丁和面糊抹匀在藕片中央,此刻锅里的油已经滋滋作响,连盼用筷子夹着藕夹,伸手在面糊里一滚,刷刷刷一个个扔进锅,片刻又一个个捞起来,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不浪费一分一秒,火候掌握地恰到好处,如此刻有人在旁观看,简直堪称做菜的艺术。
刚出锅的藕夹金黄诱人,散发着鸡蛋和肉糜的香味,滋滋冒着热气,还能听到一点点面糊脆裂的响声,连爷爷不声不响吃着饭,突然觉得嘴里的红烧肉有点没滋没味的。
“盼盼,你在厨房里捣鼓啥呢?”老爷子忍不住吸着鼻子钻进了厨房。
要说这老爷子也是个心大的,并不例会自己孙女什么时候做饭这样香了,吃货的本能已经趋势他直接去偷吃藕夹。没想到这一口下去,他感觉自己真是舌头都要掉了,藕夹外的面糊发成薄薄的小泡,一口咬下去轻轻碎一声,接着又是柔软的白面,再接着就是清甜脆嫩的甜藕,藕里带着嫩肉和脆萝卜丁,在嘴里一搅和,滚烫滚烫地,简直是不想多嚼就要立刻下喉,五脏六腑已经等不及了。
连盼淡定地从坛子里掏酸菜,蹲在地上清洗,也不在乎连爷爷已经一边“烫烫烫”地嚎叫,一边跟下饺子似的将一盘藕夹吃了个七七八八。
哪一回御膳房剩下的菜赐给下面的宫人们,不是都抢得跟什么似的,连爷爷一辈子没吃过御膳房的菜,变成这幅模样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连爷爷买的都是菜场打折的菜,品质并不怎么样,有些甚至不是特别新鲜,也多亏连盼一双巧手,才将食材本身的缺点给掩盖了,虽然比不上从前宫里的卖相和味道,然而已经足够诱人了。毕竟只有两个人,家里也没什么好食材,连盼这会儿只打算再做一个酸菜炖红烧肉就不做了,多了也吃不完。
“爷爷,院里吃吧。”连盼和爷爷住在郊区的一个平房里,这房子是连盼父亲结婚时盖的,大小倒是够一家人住,还有一个小院子,只可惜后来父母去世,就只剩爷俩相依为命,房子就有些破败的味道了,家徒四壁。现在是夏天,厨房里生着火,连盼又是个大胖子,洗菜做饭这些从前做起来再容易不过的事,此刻竟然也有些累,主要是热,浑身上下的肥肉就像一件大袄,将她裹得严严实实,不住往外冒汗。家里自然是没有条件用空调的,连盼只得吩咐爷爷赶快将菜端出去,在院子里吃估计凉快点。
连爷爷也是求之不得,毕竟一把年纪了,在孙女面前这么个馋法,好像也有点尴尬。
小桌子被移到了院里,连爷爷之前自己做的一盘红烧肉已经便宜了院子里的大黄狗,连爷爷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吃着藕夹,其实已经饱了,然而闻着厨房里飘来的异香还是觉得馋,是的,就是异香,同样是红烧肉,怎么就那么香呢?
“丫头,好了没呀?”连爷爷忍不住朝里头喊了一声。
“快了。”连盼一边应着,一边端着两个冷盘出来了,一个是刚才的拍黄瓜,一个是临时小腌的酸辣萝卜,一绿一白,亮晶晶的,看着就清凉爽口。
红烧肉煮老咸菜得用砂锅炖,大火煮起来后少不得文火煨一会儿,急不得。
她盛了一碗米饭,就着藕夹和两个冷菜,感觉总算吃得下饭了。
连盼倒是淡定,连爷爷真是有些坐不住,恨不得立刻飞到厨房先去尝一块,不止是连爷爷,连院子两旁的邻居也出动了,老头老太一个个扒着连家的院子朝里张望,“老连头,弄什么呢?太香啦!”
然而连爷爷早已将院子大门给锁上了,准备……吃独食!
家里头就买了那么点肉,他得吃一半,另一半还得留给孙女吃,哪里够这些人眼馋的,一人一块,不就没了?
连盼看着爷爷的护食行为,忍不住瞧瞧抿了抿嘴角,这会儿已经是下午晚饭点,家里确实没什么菜了,再去菜场估计也买不到菜,她心里好笑,却也没说什么。
与此同时,J市郊区旁的国道上,正行驶着一辆黑色的奥迪,在高速发展富人扎堆的J市,这辆奥迪并不显眼,反而有些平淡无奇。然而如果看向车里坐着的人,那可真是和平淡无奇完完全全相反了,因为车里坐着的人,正是本市最为杰出的青年才俊严易。或许有人不认识严易,毕竟他为人十分低调,并不常在公众露面,然而如果说起广元地产,那可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毕竟这J市乃至全国,恐怕一半以上的大厦和住宅,都是广元名下的,说是富可敌国,也不过如此了。
开车的是严易的秘书林至,是一名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身着考究的定制西装,左手一块百达翡丽的经典款式手表,目光冷静,一看便知是绝对的社会精英。
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年轻人,大概二十多岁,一头漆黑的头发,相比林至梳起的精英式背头,他的发型则要普通的多,或者说根本也没有发型可言,柔顺的黑发就这么垂在头上,称得他的皮肤更加苍白冷淡,连脸部细小的毛细血管都隐约可见。他身量高大,坐在车厢里,膝盖要超出座位一些,坐在车里,仿佛显得一双大长腿都有些憋屈似的。他的穿着也十分随意,一条黑色长裤,一件深色polo衫,一双休闲鞋,没有logo,看不出是什么品牌,不过穿在他身上,却有一种特别的质感,只可惜他好像太瘦了,连衣服都有些空荡荡的,再配上他几乎没什么血色的嘴唇,让人忍不住担忧他的健康状况。
虽然林至的打扮明显更符合人们想象中的多金总裁形象,但只要把这两人放在一起,便绝对不会让人混淆主次,因为这年轻人虽然沉默寡言,气势却十分老成霸道,让人绝不敢忽视。实际上,也大概没有人敢忽视他的存在,因为他就是——严易。
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早已成为一个传说,于动乱之中接手了广元,暴力洗牌,又在短短几年冲出一条血路,将广元发展成为了Z国顶尖的房地产集团,这绝非常人所能为,也确实不是常人所能为,这底下蕴藏多少运筹帷幄,多少铁腕政策,不足为外人所知。
只是这年轻人似乎身体不佳,坐在车里眉头紧皱,脸色极为苍白,他抬了抬手,“停车,我想下来透透气。”
林至闻言刹车,将奥迪停到了路旁,又迅速下车,绕到另一边,给严易开了车门。
严易握拳轻轻咳嗽了一声,下车后在路旁缓缓站了一会儿,深吸了两口气,苍白的脸色才终于缓解了一些,他朝林至伸手,林至已经立刻拆好了两颗胃药,并用保温杯给他倒了一杯温水递给严易,“给。”
“要吃点东西吗?”林至轻声询问严易,车上带着保温桶,随时随地都温着粥,以便严易什么时候想起来要吃一点可以随时吃到。
“不用了,我站一会儿。”林至本来已经弯腰进车里要去拿保温桶,闻言只好又将身体退了出来,轻轻叹了口气。
毫无疑问,这个‘随便什么时候’压根就没有到来过,因为严易患有严重的厌食症,与此一道而来的是各种并发症,焦虑,失眠,胃痛等等。
以严家的财力,自然是已经请过最好的医生和最好的厨子了,只是收效甚微,严易还是吃得很少,睡得很少。他单薄瘦削的身体,配上他接近一米九的身材,整个人犹如一幅行走的骨架,若不是他有一张惊艳绝伦的脸,只怕已经和个骷髅无异了。只可惜,因为这种过度瘦削,让他的外貌也打了个折扣,甚至有人传言说他其实是个吸血鬼,以吸食人血为生,所以才生得这般苍白瘦弱。
林至是严易的秘书,跟随严易已久,也更像是一位大哥,除了心疼,竟也没有办法。
严易已经算是十分配合了,他按时看医生,乖乖吃药,乖乖打针,如果有人强行劝他吃东西,他也会吃上一些,只是虽然严易没有说什么,林至却能从他的表情看出来,他吃得很痛苦,毫无正常人大快朵颐的享受,更像是完成一种任务,完成活着的任务。出于这种体谅,他也很少过度规劝严易吃东西。
“严总,我们四处走走吧。”显然严易是胃病发了,此刻如果坐车会更加难受。
严易点了点头,两人就着国道旁边的乡村小路往下走去。
这里已经是J市的偏远郊区,和市中心的高楼大厦不同,这里几乎还停留在农村时代,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周围都是农田,每隔一段就有农舍,多数是两三层的楼房,也有些比较贫困的,还是小平房,此刻家家户户炊烟阵阵,这人间烟火气更加称得严易和林至与这地方格格不入。
两人漫无目的地走着,林至没吃晚饭,其实有些饿了,不觉就朝着那炊烟香味最浓的地方而去。
连盼的红烧肉已经炖得滚烂,连家小院外大人们早已扛不住脸皮子臊人散去了,只剩几个馋嘴的孩子和一条同样从馋嘴的小狗,还眼巴巴地站在外面,期盼连大爷能出来给点肉吃,毕竟实在是太香了。
林至几乎是下意识地就走到了连家院子外头,隔着一堵矮矮的院墙,别说是林至,就连严易都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他转头看了一眼林至,“你饿不饿?”
林至简直是狂点头,这谁家做得菜啊,简直是香飘十里,闻香不见菜,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也觉得有点。”说着,严易感觉胃里好像更痛了,这是一种饥肠辘辘,恨不得马上填饱肚子的感觉,和平常的胃痛有所不同,这种饥饿的、想要吃东西的感觉,令他自己都感觉有点陌生,他甚至都记不清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是什么时候了。
“严总,你说真的还是假的?”严易居然主动想吃东西了!林至的声音有点发抖,感觉简直难以置信!难道是因为这附近饭菜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