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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靖衣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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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婧衣,你跑不了了,乖乖束手投降吧,只要你同意臣服于我,我保证饶你一条命。”

    公园入口处,一群极为凶悍的人手中拿着银光闪亮亮刀正在追着一个血红色衣服的极美女人。

    女人面色如白玉,晶莹剔透,但是她的衣服是红如血,她的嘴角也是血红色的,不,并不是如血的红,因为那些颜色就是鲜血。红色的鲜血沾染在红色的衣服上,将衣服浸染的更加的红了。

    一滴又一滴的鲜血滴在胸口衣服上,与红色的衣服凝结在一起,让人看不出她衣服的颜色到底是本来的颜色还是因为鲜血的侵染。

    叶婧衣,外号夜玫瑰,正是天海市三大地下势力之一的血玫瑰的老大。

    天海市地下势力三足鼎立,犹如古之三国一样,各自占领着天海一片天空,其中,马云农阴险狡诈,孙大发爽快直接,而叶婧衣却是神奇神秘。

    神奇神秘这四个字正是世人对叶婧衣的形容,因为叶婧衣的来历很神秘,没有人知道她在出名之前是干什么的,仿佛她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任凭某些有心人查遍所有资料,都找不出关于叶婧衣小时候的事情。

    神奇那是因为叶婧衣是一个女儿身,而且还是一个极品美女,美到倾国倾城,若是放在古代,能够颠覆一国的绝世美女,明明能靠容貌吃饭,但叶婧衣却选择了靠实力打天下。

    叶婧衣一手刀法很凌厉,就算是后天巅峰的孙大发见了也要赞叹,她心狠手辣,辣手斩杀了不知道多少黑帮的人才成功上位的。

    这两样若是发生在一个男子的身上还好,人们在惊叹的同时并不会有太大的震撼,偏偏叶婧衣是一个女儿身,完成了无数男子汉所不能做到的事情。

    谁能想象得到,这个神秘神奇无比,凭着女儿身硬是瓜分了天海市地下势力三分之一的地盘的传奇女人竟然会在这个凌晨的时候遭人追杀呢?

    血玫瑰的脚步踉跄,她的身上有无数道刀伤,尤其是大腿根的部位和后背,都有一条刀伤足足有十几寸,几乎要将她右边的大腿和背后给劈成两半一样。

    鲜血,顺着她的大腿滴下去,她全身上下,除了脖子及以上还是正常的皮肤的颜色,其他地方都被血液染成了红色的,宛然成了一个血人。

    由于身上的伤口太多,叶婧衣所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痕,她的嘴角染血,鲜红无比,但是嘴唇与脸色却是惨白。

    叶婧衣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手中提着一把一米长的砍刀,快速的向着公园跑去。

    身后追杀叶婧衣的人,正是叶婧衣曾经的最得力的手下,血玫瑰组织的第二首领野狼,一个在外人面前非常凶狠,在叶婧衣面前却乖巧犹如小绵羊一样的人。

    叶婧衣没想到,自己没有被仇人杀害,反而在这个夜黑风高,黎明到来的时候遭到了手下的背叛。

    若是正常情况下,与敌人正面对战的话,她身后这群手下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她一人一刀足以斩杀所有仇敌。

    然而,她是被手下从背后偷袭砍了一刀在先,那一刀几乎将她的后背给劈开了,无时无刻,叶婧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的同时,还要防着后面野狼带人追杀,她只能咬着牙继续跑着。

    叶婧衣知道既然野狼敢背叛自己,帮派之中恐怕很多人都被他掌控了,所有能够来救自己的人都被拦下甚至先被杀了,她知道自己的希望渺茫。

    但是,叶婧衣从来都不是一个服输的女人,她不可能真的如野狼所说的那般,臣服野狼,她知道就算是自己放下武器臣服,留给自己的将会是比死亡更加痛苦的遭遇。

    若是如此,叶婧衣宁愿战死当场。

    “咚…咚…咚…”

    逃跑之中,叶婧衣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逐渐减弱,她知道,由于失血过多,自己的心脏的跳动已经逐渐无力,只要再过一个小时,不,半个小时,自己就会无力的倒下去。

    “叶婧衣,你这个疯女人,难道你真的想死吗?这些年来,我为了血玫瑰战战兢兢的,不就是为了你吗?我爱你,如果你能接受我的话,我宁愿一辈子屈居你下面,为你守住血玫瑰组织这片天空,但是,你太不识好歹了,你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我,这是你逼我的。”

    后面的野狼一边追一边愤怒的吼着,从他的语气中,仿佛他是最大的受害者一样,叶婧衣的嘴角露出一缕嘲讽之色,但她没有说话,而是咬着牙跑,她明白,在这个时候,说话也是浪费体力的行为,她必须抓住每一丝能够增加她活下去的机会。

    “靖衣,停下吧,我答应你,只要你答应当我的女人,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后方野狼的声音又变得温柔了起来。

    “你知道,我心里最爱的人是你,只要你答应成为我的女人,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叶婧衣的嘴角的嘲笑之色更浓了,如果她不是一身伤势的话,她肯定会折返回去挖出野狼的心。爱自己?带着人背叛自己,自己这一身伤势,一地的鲜血,这就是爱自己的表现吗?

    狼子野心这个词用在野狼的身上可以说是最为贴切的了,叶婧衣很后悔自己竟然没有早点儿将这个狼子野心的家伙给除掉。

    “悔不该心软留你到此刻。”

    叶婧衣心里呢喃着,她早就知道了野狼拥有狼子野心,但是却太自信,觉得自己能够镇压的住他的同时,却又因为心软,因为,野狼确实很有能力,有他在,能够让自己省下很多精力,在自己上位的过程中,野狼也有着不小的功劳。

    叶婧衣做不到枭雄那般无情,也无碍成为古代皇帝那般,一上位就斩杀所有功臣。

    她没想到自己的心软,却成就了今日的致命危机。

    “噔噔噔…”

    一路奔跑,叶婧衣的脚步已经凌乱了,她的眼皮也越来越沉重,她的脑中想起了很多以往的事情。

    原本,她只是一个长得比较漂亮的普通的女子,十年前,她被人贩子抓住,与一批同样的可怜的女人被贩卖到外国,这个时代,光明的一面坦荡荡的,让人沐浴在阳光下,但是黑暗的一面却又非常可怕,弱者犹如物品一般被贩卖。

    叶婧衣当时的遭遇很可怜,但是,她也是幸运的,与其他被贩卖的女子不同的是,她在即将要被买主糟蹋的那一天晚上,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救星,一个面无表情,身上带着冷酷的杀意的少年。

    那个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刚毅的脸上还带着稚嫩,但是更多的却是带着冷酷的杀意,随着少年手中一缕九彩的剑光闪过,那个试图侮辱她的外国人被斩杀当场。

    “咚咚…”

    奔跑的速度在减弱,但是叶婧衣的脑中回想过往昔的一切却加快了。

    当年,叶婧衣被救了,为了报答那个少年,她将自己圣洁的身体给了他。

    她要变强!

    在那个夜里,叶婧衣向少年说出了心中的想法,于是乎,少年传授给她一套刀法和呼吸吐纳之法。

    从那一夜之后,叶婧衣在少年的帮助下回到了国内,而后她每日苦练少年传授的刀法和呼吸吐纳之法,由于她天赋异禀,竟然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将刀法修炼到大成的境界,后来才有了血玫瑰组织的崛起,成为天海市三大地下势力之一。

    “如果,能够再见你一面,该多好…”

    眼皮越来越沉重,心跳越来越慢,叶婧衣带着无限的眷念,在这一刻,她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再见一见那个改变自己一生的男人,也是自己今生唯一的男人。

    “噗通…”

    叶婧衣摔倒在地上,她的目光依然看向前方,借着黎明的日月交汇的光芒,依稀之间,她看到了一个日思夜想的朦胧的影子,“是你吗…”

    ………………………………………………

    被人打断了修炼,项阳很不爽,身上带着杀意看向嘈杂的声音来源处,他第一眼就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红衣女子正在踉跄奔跑着,女人每跑出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了一大摊的鲜血,在红衣女人的身后则是一群几十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手持利器疯狂大笑着,追着。

    项阳很生气,很不爽,他要杀人,因此,他并没有仔细去看那个浑身鲜血的女人,而是将目光看向追杀女人的那群充满杀气而暴虐的男人。

    “咚…”

    女人倒在地上的声音传过来,与此同时,项阳的身影也消失在原地。

    “终于倒了,血玫瑰组织是我的了。”

    后方人群之中,野狼看着叶婧衣终于倒在地上,他的脸上露出了儿激动之色,他喜欢叶婧衣吗?当然喜欢,叶婧衣是他见过的最美最有魅力的女人,相信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不喜欢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

    但是,野狼是一个男人,一个很有野心的男人,正如叶婧衣心中所想,野狼拥有狼子野心,他要的是男人的天下,要的是江山,而不是被叶婧衣这一个美女。

    美女,多得是,只要拥有权势,最不缺的就是美女。

    野狼说要放了叶婧衣一马的话是假的,他不可能留下叶婧衣的活口的,身为叶婧衣手下的元老,他清楚的知道这个女人的可怕,如果不一次性将她毁灭的话,等她缓过气来,就算是自己掌控了血玫瑰也没有用。

    为了这一刻,野狼足足准备了三年的时间,他并不急着自己冲上去将叶婧衣杀死,而是要等到叶婧衣鲜血流尽而死。

    “咚…”

    叶婧衣倒在地上的声音响起来,野狼觉得这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乐声,他的脸上绽放出了开心的笑容,就好像是春天里绽放的花朵,但是,他的笑容更充满了阴暗。

    “呃…”

    就在这个时候,野狼的笑容猛然间凝固了,他的面前出现一个不算太高大的身影,却用一只手将他的脖子掐住提起来。

    “呜呜…”

    野狼无法说话,脸色涨红,手脚不断踢打着,就好像是一个婴儿被一个巨人给抓住一样,他没有丝毫反抗的力量。

    “咔嚓…”

    这是什么声音,野狼很想问出来,也很想再次听到这个声音,但是,他已经问不出来了,也听不到了,因为,这是他的脖子被人扭断的声音。

    “咚…”

    这是野狼的尸体掉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野狼听不到了,但是他的手下却听得非常的清楚,他们一个个全都愣住了。

    一个人影出现,而后扭断野狼的脖子,野狼的尸体滑落到地上,这一系列事情只发生在眨眼间,野狼的这些手下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他们的老大就死了。

    老大死了,他们要怎么办?这是这群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然而,项阳却不给他们考虑的时间,他的右脚一挑,野狼那掉落到地上的大刀出现在他的手中,而后,身形一闪,整个人化作了一道影子,刀光闪过,银色的刀光在日月交替的光芒下显得特别的耀眼。

    “嗤嗤嗤…”

    接连不断的划破喉咙的声音响起来,这是由于这柄大刀不够锋利,但是项阳的力道却又足够的大,将喉咙隔断后发出的声音,干巴巴的,但是却又很快的一种并不是很好听的声音。

    项阳就好像是一道影子一样在这几十个人之中闪烁着,耀眼的银色的刀光连城一条银色的光芒,绕着几十个人的脖子转了一圈后,项阳在几十人的后面站定,随手将手中的刀扔在地上。

    “砰…”

    一米多长的厚背大刀砸在地上的声音响起来,紧接着则是一阵‘噗通’的声音连在一起,几十个捂着脖子的人全都双眼翻白倒在地上。

    眨眼间,几十个嚣张无比的黑帮的手下,除了喉咙还在喷血和那微弱的气息外,就只是一地的尸体。

    项阳来到叶婧衣的身边,蹲下去看了一下叶婧衣的伤势,不禁为她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惊叹。

    “这么多道的伤口,失血这么多,竟然还没有死,真是一个玩强的女人呢。”

    “遇到我,算是你的命好。”

    项阳轻声叹息着,伸出手在叶婧衣的身上接连点了无数下,止住了她的鲜血后,一把抱起她,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只留下了一地的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