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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四章 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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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史》云:“侃少雄勇,膂力绝人,所用弓至二十石,马上用六石弓……”

    这就有些扯谈了。

    历朝历代一石都是一百二十斤,而北魏、隋、唐、宋等时期的一斤都在六百克左右,那二十石是多少?

    看地上那一把弓,三四百斤之力应该是有的,不然绝对射不动铁翎箭。

    《南史》还说“侃蹋壁直上至五寻,横行得七迹……”

    意思是他一个加速跑,能在直立的墙上踏上五步高,还能朝左或朝右再跑上七步。

    这更扯淡,不但反人体学,还反重力学,牛顿的棺材板就是有十层厚都压不住。

    不过至少说明羊侃身体的协调性极佳。

    相似的记载还很多,反正很厉害就是了。

    个人勇猛只是其次,羊侃领兵打仗,治理地方都是一把好手,不论是南朝还是北魏,对他的评价都很高。

    其中说的最多的一点就是性情宽厚。

    唯一不好的,就是豪侈奢靡。

    意思就是特能造:吃顿饭都能耗万金(真金),光是奏乐的乐姬就有上百个。

    但那都是以后了,此时的羊侃也才十四五岁,正是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之时,能有多少经验和成府?

    但再是少年,也不是一般的少年啊。如果不长歪,这可是堪比关张的猛将!

    李承志自知没有王霸之气,做不到虎驱一震,天下英雄便能俯首称臣。

    所以他至多也就是抱着闲着也是闲着,有枣无枣先打一杆子再说的态度。

    反正又没什么损失。

    李承志转了转眼珠,看了看那些被踏毁的青苗:“知不知尔等已犯了罪?”

    羊侃一骨碌翻起身来,朝着李承志就是一揖,满面羞愧:“侃实不知是将军,更不知将军受过伤,因此才冲撞了将军……”

    李承志阴阴一笑:谁和你计较这个?

    若揪着这么点小事不放,传出去都不够丢人的。

    “只当我射了尔等的纸鸢,却不知已有百亩青田尽被尔等毁于一旦……便是一亩只产两石,也是两百石,知不知到了冬日,这两百石粮能救活多少人?”

    达奚猛吸一口凉气。

    毁坏百亩青苗都够得上杀头了。但问题是,被这些人踩坏的青苗至多有百丈长,横竖加起来也就两三亩。而李承志这一张嘴,就是百亩?

    这是要往死里坑啊?

    而且达奚一点都不怀疑,以李承志的性情,如果有必要,等天黑后他再派些人过来帮着踩一踩,踩到真有上百亩大也不是没可能……

    毁了百亩青田?

    魏瑾被唬的一愣一愣:“李承志,你莫骇人,这分明就是狗尾草……”

    李承志一愣。

    一声冷笑:果然与那魏瑜一模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嘴馋好吃还任性、没一点眼色……谁告诉你这是草的?

    这是粟,是粟!

    李承志懒得和这样的熊孩子计较,只是盯着羊侃。

    羊侃也被吓了一跳。

    还真不是他横行无忌,是真没认出来。

    行猎之初,奚康生倒是警告过不得践踏良田,违者必责。但他们也只以为有人家、有农庄的地方才会有田,哪里想到这十数里连个人影都不见的地方,也是田地?

    而且粟与狗尾草本就属同一科属,长的极像,魏瑾说这是狗尾草,他也只以是狗尾草。

    也莫说这些高官子弟,便是后世信息那么发达,认不出青苗期的稻子麦子是草还是粮的城里人一抓一大把。

    再加就在山下,且紧挨着泾河,土中水分极足,田中连道浇水的沟渠、拦水的田埂都无,没种过田的,还真不一定能认得出来……

    “看你一身武艺出类拔萃,想必也是名门之后,他日也应是有作为的。但更应懂得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

    若不明社稷之重,不知万民疾苦,便是志有天高,也只是无根之萍……”

    说到最后,李承志怅然一叹:“言尽于此,你自己思量吧……”

    说完便打马而走,竟半点都不留恋。

    魏瑾愣愣的看着李承志的背影!

    这仇都没报上,却先被训了一顿?

    心里气的想咬牙,却也慌的不行。

    虽都是纨绔子弟,连是草是粮都分不出,但基本的法与理还是门儿清的:真要有人追究,他们不死也得脱层皮,至少一顿鞭子是别想免掉了。

    特别是带头的羊侃和魏瑾。

    “如何是好?”魏瑾急声问道。

    一群少男少女七嘴八舌的出着主意:

    “定是要先去央求李承志,求他莫要上告……”

    “不会的!”有关中子弟摇头道,“李承志……嗯李仓曹虽法度极严,但只是带兵之时。平时还是很和善的,且极惜兵,也极爱民,对属下部曲也极其宽容,泾州上下都是人尽皆知之事……”

    意思是李承志其实很好说话,也绝不会多事。

    “如此再好不过……那就尽快找到苦主将其安抚,多赔以财货,便是多赔几倍也无妨……”

    “对,要尽快找到苦主……只要苦主不追究,此次便能万事大吉……”

    刚说到这里,一个关中子弟猛的一声惊咦:“这田,好似就是李仓曹的……”

    “怎可能?”魏瑾眼珠子一突,举手一指,“若这些全是粮,怕不是得有数万亩?”

    “还真就有数万亩!”关中子弟解释道,“这些原都是僧田,僧民作乱后,是李仓曹雇佣祖居、朝那二县之民抢种的。

    之后奚镇守念他为了起兵平叛、抚慰百姓、安置乱民等而耗尽了家财,便将这些地今年的收息抵于李仓曹充作度支……”

    “我知道我知道……”又一个泾州本地的少年喊道,“李仓曹虽未推辞,但说过:无论今年收息多寡,所得之粮皆会用做赈济受僧贼迫害的灾民……”

    这可是数万亩良田啊,一亩便是只产一石,也是整整数万石……

    一群少年少女肃然起敬。

    若别人说拿数万良田的收息赈济灾民之类的话,他们怕是会笑死,但李承志说出来,没人敢怀疑半个字。

    这样的事情,李承志还真能做的出来。

    他悍然起兵平乱,耗尽家财的事迹早已听了不止一遍了……

    还有诸如兵卒应征,便先会安抚家人老小,分其田、助其耕等等等等。

    便是以上皆不论,只是四处求粮以安置乱民这一点,就能将他们佩服的五体投地。

    但凡随便换个人,这些乱兵乱民九成九是尽皆坑杀的下场,哪需如此麻烦?

    李承志的种种行径,已与他们从书中读到的“圣人之举”无限接近……

    羊侃原本满脑子都是“不明社稷之重,不知万民疾苦,便是志比天高也如无根之萍”这一句,听众人议论之语,心中更是羞愧,竟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朝着李承志离开的方向深深一拜……

    ……

    明知李承志没安好心,但达奚却猜不透他的用心:“就这般轻松的放过了?”

    李承志暗暗冷笑:怎可能?

    越是有本事的人越是心高气傲,但只要能让他折服,绝对能服气一辈子。

    而越是傲气的人,就越是有担当,想必就算自己想轻飘飘的放下,羊侃都不答应。

    所以,绝对还有机会的:就好比此时只是捡到了一颗种子,李承志也只能先把种子种到土里。

    想要有收获,还要浇水、施肥、除草等等等等。也说不定果子还没熟透就被人提前摘走了,所以李承志得先想个办法,打个记号……

    这些不能讲给达奚,李承志也不说话,只是摇摇头。

    ……

    穿过数里长的青田,便是奚康生的狩猎之处。

    别的朝代李承志不知道,在北魏,不论是民间还是官方举办的狩猎活动,九成九都是将行猎当练兵对待的,游玩的性质只占很少一部分。

    就比如眼下:只见锦旗飘扬,锣鼓震天,天上鹰啼隼唳,地上马嘶犬吠,各营奔走呼喝如同练阵,与打仗一样无二。

    不是一般的热闹,再加离的远,李承志也认不出哪只旗是奚康生的,更不好冒然走近,只得远远观望。

    但好似有人认出了他,一队骑兵奔出猎阵,大概有近百骑,打着一只硕大的号旗,策马而来。

    正猜测是谁,头顶忽的闪过一道黑影,又听“唰”的一声,就如一刀从头顶斩空带出的风声。

    什么东西?

    李承志猛一抬头,看到一只硕大的鹰从他的头上疾飞而过。

    好家伙,那对翅膀展开足有两米长。大成这样,怕是连狼都不是对手。

    应该是奚康生那一只,李承志也有耳闻过。

    鲜卑八部兴起于大兴安岭,个个都是玩鹰驯狗的好手,达奚氏尤其擅长。达奚还问过李承志,要不要帮他熬只好雕,驯只好獒。

    李承志倒是挺稀罕,但深知没时间侍弄,最后就做罢了。

    “从父那只比这只更大!”

    达奚手搭凉棚,双眼微眯,竟认了出来,“这应是廷容公那一只,虽稍小些一些,但也异常凶猛,我亲眼见它生撕过活狼……”

    李承志有些诧异。

    杨舒也玩鹰?

    再一深想也不奇怪。

    杨氏兄弟在宫中当了那么多年的侍从官,先是侍奉冯太后,之后又是孝文帝。这两个都是极能折腾的主,杨舒便是不会,也被逼着学会了。

    李承志一直仰着头,看到那只鹰在天上打了个旋,落到了当先奔来的一匹马上,仔细一瞅,已能认出是杨舒的身形。

    从哪里算杨舒都是长辈,且予他助益良多,双方都还离着十数丈,他就早早的下了马,准备给杨舒行礼。

    今日的杨舒好不精神:穿一件黑丝官袍,外罩一件绯色大氅,艳红似血。头带双梁进贤冠,脚蹬牛皮厚底靴,跨下战马毛皮黑亮,无一丝杂色,就如披着一层黑锻。

    身后足足跟着百十骑护卫,皆是貂帽薄裘、背负劲弓,腰悬横刀,个个胯下骑的都是高头大马。

    李承志有些狐疑:感觉这老倌儿很少讲排场,但今天的派头突然就大了起来?

    等到骑队再近一些,能够看清那号旗上的字时,李承志猛的一懵:陇东郡守杨!

    杨舒升郡守了?

    哈哈,怪不得这老倌儿如此精神,脸上的得意遮都遮不住?

    杨舒的马都还未停稳,李承志就往下一拜,高声呼道:“恭贺延容公!”

    “老夫便是刺史也做过,一介郡守有何可贺的?”

    老倌儿嘴上硬绑绑的,好似有多看不上,但那微微上扬的嘴角早已表明他有多受用!

    李承志直撇嘴:老凡尔赛了!

    看到李承志,杨舒也极是感慨,飞身跳下马,轻扶着李承志的肩膀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瞅了一遍,看他至多也就是脏一些,精神萎靡一些,其余俱无大碍,才猛松一口气:“你这次可是老天保佑啊……”

    是老天保佑的么?

    李承志真没觉得:达奚但凡早出现那么几分钟,自己也绝不会是差点被射成筛子的下场……

    他只是模棱两可的嗯了一声,又问道:“奚镇守可在左近,晚辈正要寻他复命!”

    “刚好围住了一头熊,正在与高刺史比箭,想必快要分出高下了。”

    杨舒捋着胡须,笑吟吟的说道,“正好,你也去洗一洗,抽空换身衣衫!”

    李承志眼神微凝。

    高猛竟然也没走。

    接高文君之时,那家将倒是说过高猛也来了泾州。李承志以为已带着高文君和魏瑜回洛阳或是夏州了。

    但没想到,不但魏瑜和高文君没走,高猛竟然也未走?

    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留下来的。

    只要忍一忍,尽量不要与高文君过于亲近,想来不会有什么妨碍。

    至于以后怎么做,李承志还真没想好。

    只能到洛阳后再看了……

    他微吐一口气,又看了看杨舒。

    杨舒应该知道自己救了高文君和魏瑜的经过,但并未从他脸上看出半点不虞或是疏离的迹像。看来果真如父亲所说,像李韵、杨舒等人,对种小事就根本不在意。

    达奚还在,也不好问,李承志做了个揖,自去找地方沐浴换衣。

    临走之时,老倌儿还和他开起了玩笑:“换完衣衫后,也大致近夜了,径去宋氏主宅便可,镇守今晚要在那里设宴。但切记,莫要去太早……一群贵妇及娘子正在那里浴兰汤,小心腿被打折……”

    李承志气的直翻白眼:我是那样的人么?